2008年的5月17日
今天是我的生日,跟JESSIE去了沙田逛街,看到不少漂亮衣服,收到她的韓國手信跟生日禮物。她跟我說了她的夢想,一邊半職工作,一邊賣從韓國、日本搜羅的飾物。那是半自由身工作,我很明白樂在其中的感覺。但現在我實在有點不捨得現時的公司,因為年尾的花紅實在太豐厚了(最少五、六個月糧)。雖然不知能否捱到年尾,但還是很想感受下收花紅的滋味!能找到想法一致的朋友真的很少,大家都不想供一個幾百呎的單位,還要揹十多廿年的債。也不想為自己「未來」家庭背負一身兒女債,而要堅持做一份不想做的工作,想起也多難受。大家都是無資產主意者,特別咬弦。
晚上跟家人吃飯,回家意外地收到哥哥送我的生日禮物 -- 是我一直想買的藍牙免提耳機 ,非常感動、雀躍。
突然回想起公司同事的說話,不捨得讓你等的人才值得愛,於是立下決心抺掉他。反正他也受到朋友婚姻不愉快的經歷變成一個只愛看檀花一現的人。其實我何嘗不是受人影響而覺得婚姻不一定是幸福,從小開始,已認定結婚是沒有甚麼憧憬,不算得是甚麼。可能是我一早已看見真實一面變得現實起來。最後,我在抺掉他之前送上最後一個留言,不是甚麼不滿宣言,只是叫他捐款振災做一件有意義的事而已。雖然今年還有機會再見一面,可惜那時可能一切已變了。
LET IT FLOAT, LET IT FLOAT......LET BYGONE BE BYGONE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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